黑政发〔202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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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省政府批准省文化和旅游厅确定的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75项)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扩展项目名录(共计32项),现予公布。
各地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黑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传承工作,切实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水平,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龙江提供强大精神力量。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2日
主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承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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